一、学院院务会举行的时间
学院院务会召开的时间原则上为每月一次(特殊情况除外)。
二、学院院务会参加人员
学院院长、学院党支部书记、副院长、办公室主任。
另视讨论议题的性质,吸收教研室主任,党支部支委成员,教务秘书或其他教师代表参加。
三、学院院务会讨论的事项
1、学院学科建设、发展的规划、方案的制定与实施。
2、学院教学、科研、管理规章的制定与修改、完善。
3、学院教职工的聘任、职称评定、晋职晋级等事宜。
4、每学期教师教学工作安排、培训进修安排和教师教学质量分析。
5、学院教职工的推荐评优、评模和晋级的人选。
6、学院级内部的教学、科研机构负责人的产生及待遇。
9、数额较大(10000元以上)的自筹资金的支出。
10、学院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建设。
11、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其他未尽事项。
四、学院院务会议的议程
学院院务会议由学院院长主持。
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,坚持自下而上的或自上而下的工作思路。
学院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有提出议题的职责和义务。
学院领导班子每个成员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可提出议题,经学院院长认可即可作为学院务会议议题,提交讨论。
五、学院院务会决议的运用
学院院务会作出的每一项决议,均需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向全学院公开,并付诸实施。
六、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解释权归云顶yd222线路检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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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O二〇年六月